1、警告:开始抗癫痫药物治疗时,除了一些特定癫痫类型会出现自发变化外,极少数病例还会出现新的癫痫发作
频率或新的癫痫发作类型。应主要警惕合用其他抗癫痫药物及药代动力学的改变,毒性反应,或药物过量。
2、局部组织坏死的危险。应严格应用静脉给药途径,不可肌肉注射。
3、肝功能衰竭 发生条件:极少数病例报告出现肝功能衰竭,有时是致命的。患有严重癫痫的新生儿和3岁以下的儿童,特别是与大脑病变,智力低下和/或代谢和基因遗传疾病有关的病人,这种危险性最大。3岁以上的儿童其发病率明显下降并随年龄增长而降低。 临床症状:早期诊断主要依靠临床症状,医生要特别注意黄疸的出现,特别是高危病人。出现非特异性症状,通常突然出现不适,例如:无力、厌食、虚脱、嗜睡,有时伴有反复呕吐和腹痛;或患者虽经正确治疗,癫痫发作还是反复发生。如果病人是儿童,需要事先告知病人及其家属,出现以上症状,要通知他的医生。 检查:在开始治疗的最初6个月,定期监测肝功能。在普通的实验室检查中,反映蛋白质合成的检查最关键,特别是凝血酶原时间。一旦确定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特别是伴有其他检查异常(如纤维蛋白原和凝血因子明显减少,胆红素水平增高,转氨酶增高),医生应停止本品治疗(如果合并使用水杨酸制剂,也应停用,因为它们有共同的代谢途径)。
4、胰腺炎 有少数特殊的胰腺炎病例报告,在一些病人甚至是致命的。这个并发症在所有的年龄组,及整个治疗周期都可以出现,特别是幼儿。预后不好的胰腺炎一般出现在幼儿或有严重癫痫或脑病或服用多种抗惊厥药的病人。胰腺炎的病人出现肝功能异常,结果是致命的。
5、其它注意事项 治疗前要作肝功能检查,治疗最初的6个月要定期监测肝功能,特别是高危病人。需要强调的是,与大多数抗癫痫药一样,此药会引起单独发生的一过性的转氨酶升高,特别是在治疗的初期,但无临床症状。在这在情况下,建议对这些患者进行全面的实验室检查(特别是凝血酶原时间),必要时,需调整剂量并重复检查。 3岁以下儿童,在经过评估其治疗效果和肝损害及胰腺炎的危险性后,建议单独使用本品进行治疗。在开始治疗或手术前,以及出现自发性血肿或出血时,建议先进行血液学实验室检查(血小板计数、出血时间、凝血实验室检查)。因为考虑有肝毒性和出血倾向的危险,不建议儿童同时服用水杨酸制剂。 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因为血浆游离丙戊酸钠浓度升高,通常需减少用量。 有胰腺炎的报道,如果病人出现急性腹部症状或消化道不适,如:恶心、呕吐和/或厌食,需检查胰酶,如果胰酶升高,应立即停药并给予恰当治疗。 患有尿素氮循环中酶缺乏的病人,不建议使用丙戊酸钠。如果这类病人合用丙戊酸钠,有少数病例会出现高氮血症,发生木僵和昏迷。 在儿童,以前有原因不明的肝脏和消化道症状(厌食、呕吐、细胞溶解发生),嗜睡或昏迷,智力下降或有新生儿或幼儿死亡家族史的患儿,在开始丙戊酸钠治疗前,需做代谢检查,特别是空腹和餐后的血氨检查。 虽然应用丙戊酸钠的患者中很少出现免疫反应,但对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患者应用本品时要衡量受益/危险的比率。
6、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影响:对于驾驶员和机器操作者要特别告知有嗜睡的危险,特别是当多药合用抗癫痫治疗时或与其他嗜睡药物合用时。